领先城燃企业供应商浙能燃气26日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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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先城燃企业供应商浙能燃气26日过会
2024-01-26 18:47:00
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4年第7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结果显示,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能燃气)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近年来,浙江省不断推进“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天然气消费总量逐年递增。根据浙江省发改委和浙江省能源局发布的《浙江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在2025年前还将继续提升天然气消费总量和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进一步提高天然气覆盖率,积极布局建设天然气基础设施。
  据了解,浙江浙能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浙江省领先的城市燃气供应商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为城镇燃气输配、销售,用户配套工程安装服务。
  厚积薄发显成效,跬步千里执牛耳
  浙能燃气属于地方国企,在浙江地区市场公司经营地位稳固。从经营区域看,浙能燃气经营区域涉及杭州市、绍兴市、丽水市、湖州市、嘉兴市、金华市、宁波市、温州市、衢州市等10个地市,并且浙能燃气已拥有各子公司31家,其中24家已取得经营区域内特许经营权,拥有特许经营面积约为29100平方千米,是浙江省内特许经营面积最大的城镇燃气企业。
  同时在经营规模方面,截至2023年6月,浙能燃气拥有居民用户71.14万户,工商业用户6191家,客户资源多样、充足,目前公司已成为省内运营城市燃气项目最多的公司。在A股市场,“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共32家上市公司,2022年浙能燃气营业收入为72.68亿元,营业收入位于32家A股上市公司第9位;仅从城市燃气业务看,公司业务收入位于32家A股上市公司第5位,竞争实力强劲。
  2020年至2022年,公司天然气售气量分别为11.72亿立方米、15.06亿立方米和15.86亿立方米,市场占有率分别为8.20%、8.37%和8.81%,对应的市场占有率不断增加,在省内具备较高的市场份额,供气规模也位居浙江省前列。除此之外,浙能燃气的控股股东为浙能集团,相较省内燃气企业不仅具有规模优势,还有股东背景优势的加持。多重优势互补并存的情况下,使得浙能燃气既可以立足浙江省内市场,深耕细作,挖潜增效,同时也可以拓展浙江省外市场,大力开发各地市场,进一步提升业务规模及市场占有率。
  坚持履行社会责任,推进现代能源体系建设
  浙能燃气自成立以来在浙江省各地域积极推进天然气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天然气的利用,进一步提高当地天然气覆盖率,坚持履行城燃企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积极落实国家“碳中和,碳达峰”的战略,推进国家现代能源体系的建设,进一步发挥天然气对生态、绿色、低碳发展的作用。
  部分城市燃气公司由于省天公司、管网公司的长输管网下载点未覆盖到,只能通过浙能燃气的管网转输,或者与公司签订有互保互供协议,保障用气高峰时其供气的充足性。但浙能燃气向其他城市燃气公司销售,并不是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是为了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其他城市燃气公司区域的民生用气。
  除此之外,浙能燃气对仍使用槽运LNG气源的偏远地区实行与管输天然气“同网同价”计价模式,公司主动承担LNG与管输气采购价差,向庆元、景宁、泰顺等地区2.2万用户让利,有效降低用气成本。同时探索“城乡供气一体化”新路径,通过“微管网+瓶组站”模式推进管道天然气进村入户,每年可为安吉报福村500余户村民节省数十万燃气费用。
  对于未来业务发展的战略目标,浙能燃气表示,未来将继续坚定立足燃气领域,坚定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两大职责,力争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区域燃气服务商。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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