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11月22日晚间,
华正新材发布公告称,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杭州
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华正”)和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正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正能源”)的经营发展,并根据其资金需求情况,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与
南京银行杭州分行和
杭州银行余杭支行分别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与
南京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杭州华正办理的最高债权额为7000万元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
杭州银行余杭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杭州华正办理的最高债权额为12870万元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
南京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华正能源办理的最高债权额为1000万元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