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网站11月17日披露了关于对李妙娜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深圳证监局调查,李妙娜担任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兴通讯或公司)监事期间,其母亲于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16日期间累计买入
中兴通讯股票2000股,累计卖出
中兴通讯股票2000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指出,李妙娜应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本人及近亲属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